2026 年 6 月 16 日,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《关于公示业务范围变更售电公司(第四十七批)相关信息的公告》,受理我公司业务范围变更申请,经对申请材料完整性核验后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至 6 月 30 日(10 个工作日)。

经核验通过,我公司售电业务范围由原「蒙东、江西、河北、吉林、辽宁、黑龙江」6 个区域,扩大为「蒙东、江西、河北、吉林、辽宁、黑龙江、冀北、山西、重庆」9 个区域,可在上述区域为更多工商业用户提供电力市场化交易代理服务。

业务范围的扩大,是公司持续推进”发·售电”一体化布局、扩大市场覆盖的重要一步。我们将继续以市场化手段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、优化用电结构、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。